关于性侵害儿童,中国没有立法明确定义。2013年《关于依法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意见》指出,其所称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,包括刑法规定的针对未成年人实施的强奸罪,强制猥亵、侮辱妇女罪,猥亵儿童罪,组织卖淫罪,强迫卖淫罪,引诱、容留、介绍卖淫罪,引诱幼女卖淫罪,嫖宿幼女罪等。但实践中,还存在大量不构成刑法犯罪的性侵行为。
“图片上单车车身都不完整。”易先生回忆,“收到线索后,早上9点半我们就赶了过去。”按照街道人员提供的地点,他们来到云龙路附近的一处小土坡。现场一片狼藉,“土堆里单车车身被切割成一段或者一截,车轮则被拆卸下来。”易先生介绍,根据现场的车轮和车头,他们判断一共有41辆单车被损坏。随后,他们报了警。
《“女子取快递被造谣”案:对网络暴力说“不”》“性侵儿童处于冰山下的状态,儿童报警的可能性较小。”中国政法大学青少年犯罪与少年司法研究中心主任皮艺军说。相当一部分儿童没有防性侵意识,缺乏辨识能力。性侵儿童案30%以上是非常熟的人,如家庭成员、老师、教练等,“对孩子来说他们是权威人士,是敬畏的对象,再对其威逼利诱,报警可能性更小”。




